为什么缺乏EMC统一标准
由参与专家
史蒂夫·海斯
协调标准是指已经在欧盟官方期刊(OJEU)上发表的针对特定欧洲指令的标准。如果制造商的产品符合他们的要求,他们就会为制造商提供一个符合指示的假设。
令许多制造商感到沮丧的是,所列EMC协调标准的比率已经枯竭,导致在OJEU中发布的新EMC标准很少,而且对其产品适用的标准缺乏不确定性。本文探讨了制造商面临的问题,并提出了一些解决方案。
标准的问题是什么?
总的来说,EMC标准由国际电工委员会(IEC)或国际标准组织(ISO)等国际机构编写。当这些标准被投票时,相应的欧洲标准组织(CEN和CENELEC)计算欧洲选票,并且提供作为统一标准的积极投票,增加了另外的附件以突出标准与基本要求之间的联系它符合相应的指令。一旦完成,修订后的标准就会向委员会发布Ojeu。
可以说,制造商已经依赖于统一标准,忽视其其他职责(例如对其产品对指令涵盖的现象进行风险评估)以及指令的基本要求。法律符合基本要求。统一标准是自愿的,只是满足某些法律义务的便捷方式。
詹姆斯艾略特案的影响
近年来,欧洲法院(European Court of Justice)对上述标准流程提出了批评。这源于一个非常不幸的事件,涉及另一个CE标志指令(建筑产品)(案例C-613/14, James Elliot建筑有限公司诉爱尔兰沥青有限公司)。这一法律案例的结论突出表明,欧盟委员会制定法律,然后有效地将所有的技术要求分包出去,并将这一责任交给独立的标准机构,这些机构没有法律背景,也没有授权以这种方式编写标准。
因此,需要更强调的是CEN / CENELC在候选协调标准的前面所写的附件,这些标准更明确地定义了哪种测试,方法和限制提供了符合要求的推定指示。
这会如何影响标准?
虽然解决Elliot案例中确定的问题的过程可能看起来很简单,但EMC问题要复杂得多。法律要求不能模棱两可,但这是EMC抗扰度测试和评估的世界,不同的性能评估可能是不同的,而且非常主观。
采取几乎所有EMC标准的绩效标准,这些标准在存在干扰信号存在下有关预期的(或允许的)性能。Manufacturers, test labs and conformity assessment bodies have all been applying a very generic interpretation on what is meant by performance criteria A, B and C. This is due to a generic statement in the standards that typically says ‘product is/isn’t allowed degrade in performance below a level defined by the manufacturer and what a user may reasonable expect’.
很明显,这种类型的陈述导致从一个测试实验室或制造商到另一个测试实验室或制造商的可能性,并且不提供法律解释所需的确定性。
想象一下以太网路由器的制造商为例。销售手册可以宣传具有1GB / s的数据速率。在存在干扰信号(模拟故意发射器)的情况下操作,数据速率可能会降 - 这通常是辐射免疫测试期间的经验的情况。一个制造商可能会决定,因为他们的产品广告具有1GB / s数据速率,这应该在所有条件下维护。同样,另一个制造商可以决定干扰的来源将是移动和暂时性的,因此它非常可接受的是,数据速率冷落到500MB / s,因为当移除干扰器时,它恢复到原始性能。
显然,在上面的例子中,这类信息并没有提供给消费者,让他们对购买什么产品做出明智的决定,而且如果他们选择错误,就会在产品的整个生命周期中遭受糟糕的性能。
在候选人协调标准的前面需要更加强调附件,这些标准更明确地定义了哪种测试,方法和限制提供了指令基本要求的符合性的推定
史蒂夫·海斯
未来该何去何从?
欧盟委员会现在希望纠正这些“可接受的业绩”的广泛解释,并希望从所有协调的标准中删除通用的业绩声明。虽然这一意图对委员会来说可能是光荣的,对所有消费者来说也是可取的,但改变标准以反映这一点将是复杂、昂贵和非常费时的。
由于许多标准都是由国际委员会编写的,如果欧洲委员会想要改变所有EMC标准的性能标准,它们将与国际标准不同,这将给制造商带来管理上的挑战,使其保持两倍于国际标准的更新。同样地改变一个国际标准以满足欧洲市场的需求将需要许多年的时间,如果有的话,可能会导致应用两套不同的绩效标准。
因此,欧盟委员会和各标准机构正在讨论和谈判该怎么做。与此同时,世界在进步,制造商继续批准和运输产品——那么这是如何实现的呢?
完全简单地,该指令没有说明必须使用统一的标准 - 它只是指出,如果产品符合统一的标准,那意味着有替代的符合途径,提供了一致性的推定。
A manufacturer needs to do a little more work (risk analysis), but in essence if a standard has been approved and published as either a European or International standard, then a consensus has been reached and the standard is likely to be considered as ‘state of the art’. Assuming that the standard covers the phenomena of the directive, then the risk analysis can be used to justify why this new standard(s) has been used, and why the essential requirements of the directive has been met.
结论
看来,委员会改善和加强对协调标准的解释的意图实际上可能产生完全相反的效果。制造商需要立即解决方案将产品推向市场,不能等待立法者说服标准界修改他们的标准,因为许多人认为这只是一个欧洲问题。
制造商将努力通过法律并采取行动,以确保他们所做的是合法的和技术上正确的,而不是通过协调标准的途径来达到一致性。一旦这一过程建立起来,就没有必要回到旧的做事方式,对OJEU的依赖也将消失。
Element通过其聘请的专家和咨询服务网络,就如何符合EMC和许多其他指令和法规提供建议和指导。万博官网app体育需要注意的是,虽然本文中描述的信息与EMC有关,但也可以通过公告机构进行其他的符合性检查,如类型检查。有些指令,如无线电设备指令(RED),要求在没有协调标准的情况下使用公告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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